动态资讯
首页 >> 动态资讯 >> 核技术应用 >> 正文
徐大堡3、4号机组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作者:中核集团  2019-06-10 16:02:08
加入收藏
 

当地时间6月5日,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与俄罗斯总统普京共同见证下,中核集团董事长余剑锋与俄罗斯国家原子能公司总经理利哈乔夫在莫斯科交换了刚刚签署的《徐大堡3、4号机组总合同》文本,这是两大集团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促进区域开放包容合作,助力两国关系大踏步迈入新时代的具体举措。

根据合同,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的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计划分别在2021年10月和2022年8月开工,单台机组建设工期69个月(其中4个月为冬季施工间歇期),两台机组建设间隔10个月。合同金额为17.02亿美元。

上述两台机组由中俄双方合作建设,采用俄罗斯设计的VVER-1200/V491型反应堆装置,拟配备国产汽轮发电机组,参考电站(核岛)为列宁格勒核电厂二期(二期1号机组已于2018年3月建成投运),核岛额定热功率3212MW(1MW=1000KW),电站设计运行寿命60年,寿期内年平均设计可用率不低于90%。

 

 

本文被阅读453次
 
上一篇:台山2号机组实现首次临界
下一篇:“华龙一号”海外首堆K2机组IRWST过滤器安装完成
 
   
 
友情链接: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 | 环保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环保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技术支持:南京希迪麦德软件有限公司 版权及免责声明      运行维护单位:江苏省辐射防护协会      苏ICP备15037112号
欢迎登录核与辐射安全公众沟通多媒体信息平台,您是第6071796位浏览者!
Produced By 南京希迪麦德软件有限公司